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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中如何会见犯罪嫌疑人(四) |
日期:2016/10/19人气:1433 |
会见权被侵犯的救济途径 如果会见权被侵犯了怎么办?这是很常见的。 我们知道会见要凭三证会见,三类案件要经过许可,最迟是要在48小时之内安排。但法律是这么规定的,实际上律师的会见权被侵犯比比皆是。那么,怎么救济? 如果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刁难你,你可以找看守所负责人,看守所一般都有值班的所长副所长。如果是明显的违法一般就可以解决问题。这个是有很多成功经验的。我在江苏代理的一个案子,当时让被告人写了一个自行辩护的材料,但是被告人在会见的时候却没有带。当时的押解干警说看守所有规定不允许。我认为被告人有自行辩解的权利,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。当时找到所长以后一沟通马上就解决问题了。 看守所也不能解决问题怎么办?那就它所属的公安机关。公安局一般都有监所管理科或管理处。他们是管理看守所的,可以找他们反映。实在不行还可以找公安局领导。 这是一个解决的渠道。 第二个渠道就是检察院。新刑诉法规定律师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救济。检察机关的申诉或者控告部门来进行处理,也就相当于检察机关来帮助你去找公安机关纠正。 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渠道,就是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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